工作职责
一、根据学院教育事业发展规划,负责全院专业建设和管理工作,根据社会经济发展需求,及时提出专业设置及调整意见。
二、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,贯彻执行教育行政领导部门制定的各项规定,协助教学副院长召开教学工作例会,具体开展教学管理工作。
三、负责制定并完善有关教学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、教学行政工作文件。
四、负责具体组织和指导各系(部)制订实施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、各课程教学标准等文件。
五、根据各专业实施性教学计划下达新学期教学任务书,审定任课教师名单,编制学期教学进程表和教学日历。
六、负责日常教学运行调度。完成排课、调课、教室安排、调配等管理工作。
七、负责组织全院教学改革,开展专业、课程建设。
八、负责组织对教学、教辅人员的业务考核工作,审定教学工作量;负责组织对外聘教师和实践指导人员的业务考核工作。
九、负责教务处档案的归类、整理、保管及上报工作。
十、负责学生的成绩管理工作,安排学生考试和补考及课程选修等工作
十一、完成院领导批办、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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